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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病”人员一律调离餐饮业

2011/4/22 10:09:54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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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或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的职业禁忌人员,需100%调离从业岗位,保证餐饮操作过程中不受病菌污染。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2011年餐饮单位文明创建技术标准》。
  餐饮单位需取得有效生产经营证照,亮证经营,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项目相符,不许超许可范围经营。餐饮单位必需配备专用的餐饮具消毒设施,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的餐饮单位要索取集中式消毒餐具供给企业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和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对所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都必须建立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台账记录制度。

责编: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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