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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小吃:软面条遇上黑社会硬拳头

2012/8/25 15:16:12 来源:沙县小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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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泽与肖某合伙在郑州市中原区想开一家“沙县小吃”店。店面刚开始装修,肖某发现马路斜对面也准备开一家“沙县小吃店”。郑泽纳闷,不应该呀?因为“沙县小吃”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大家都认同,就是两家“沙县小吃”店的距离不能少于300米。

  郑泽到斜对面一看,只见玻璃门上贴了一张纸,上面写着“沙县小吃即将开业”的字样,店里什么都没有空荡荡的。郑泽就让肖某打听一下是谁准备在这里开店。

  第二天肖某打电话说,这个店是谢火儿准备开的。谢火儿说如果郑泽他们想开店,就要拿6000块钱,补偿他的前期开店投资损失费,不然他们这个店是开不成的。

  这不是敲诈吗?郑泽没理会,他的“沙县小吃”店如期开业。

  开业第二天,谢火儿和孙海涛、林荣金、张亮平四个人来到店里,拿起店里的椅子就往郑泽身上砸,郑泽的妻子连忙上前拦着,并拿出手机准备报警,结果被谢火儿一脚踢掉了手机,人也被打倒在地。店里被砸得乱七八糟,谢火儿四人跑了。

  此时他们才知道来人是吴金友的“手下”。吴金友是“沙县小吃”同业公会郑州联络处主任。郑妻打电话给吴金友,生气地问他的人为什么到店里打人?吴金友回答说,你们得给人家钱,不给钱不行。

  考虑到还要在这里做生意,不想惹来更大的麻烦,郑泽两口子只好把这6000块钱交了。

  不仅交钱,小吃店日后购买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等面料,都还必须买吴金友的。

  “在郑州开‘沙县小吃’的都是从吴金友那里进面料,吴金友供应的面料价格比市场上高,质量还不行,尤其是面条,给的重量也不够,缺斤短两。本来吴金友也是沙县人,按理说都是老乡应该相互照顾,但他只顾挣钱,不允许我们从外面购买面料。他这个人太贪了,赚的都是黑心钱,他公司的那些员工,说是员工,跟黑社会差不多,张嘴就骂,动手就打,我们对他们那些人深恶痛绝,吴金友也就是靠他的这些手下在郑州立了脚。”说起吴金友及其手下,许多“沙县小吃”店主都愤愤不平。

  联络处不为“做好服务”

  吴金友1975年出生,福建沙县人。1996年7月30日,吴金友因犯盗窃罪被福建省沙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1998年7月19日释放。

  2003年,吴金友从沙县来到郑州,开起了当地最早的“沙县小吃”店,在开小吃店的同时他与几个同乡合伙开了一家面厂,加工面条、馄饨皮、饺子皮。

  2004年10月,吴金友自己把面厂盘了下来,并把妹夫林荣金从沙县老家叫来郑州帮忙。那个时候,吴金友的面厂最多也就给十家左右的“沙县小吃”店供货。

  林荣金来后才知道,吴金友能有今天的“成就”来之不易。他为了让在郑州开“沙县小吃”店的人用他面厂的面料,还专门让人去聂庄一家沙县小吃店找事,结果他的人还被打伤了。为了和北闸口的一家面厂争生意,他自己还“亲自”和人家去打架。

  至案发前,吴金友的“沙县小吃”店遍布郑州东南西北,有四五十家店,这些店都有他的股份,只是股份多少不同。而他的面厂更是生意红火,虽然他的面厂从来也没有办理过卫生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但每天生产销售的面条、馄饨皮、饺子皮高达三四千斤,供给郑州市300家左右的“沙县小吃”店。

  这一切,显然不全是因为吴金友有生意头脑。

  2008年,吴金友已经有了控制郑州市“沙县小吃”店的面条、馄饨皮、饺子皮等原料供应的打算。

  吴金友到案后交代:“2008年,我看到全国有好多的地方都成立了‘沙县小吃’同业公会联络处,我也想着去申请在郑州成立联络处,如果当上联络处主任的话就能以联络处的名义对沙县小吃进行管理,同时我也能以此来让这些沙县小吃店用我面厂的面条、馄饨皮、饺子皮,这样我就回沙县向小吃同业公会申请。同业公会的人来郑州考查了一下,见郑州的‘沙县小吃’店也很多,就同意成立联络处,当时在郑州开‘沙县小吃’店的人里面就我开的店多,这样我就当上了联络处的主任,陈章木、陈家盛、林荣金是副会长,秘书长是卓明,联络员有七八个人。”

  凡是在郑州开“沙县小吃”的业主都要到联络处进行登记,每个店要交三年的商标使用费480元。

  福建沙县小吃同业公会于1997年8月成立,该公会一位负责人介绍,他们选择吴金友担任郑州联络处主任,是因为“吴金友最早到郑州开发‘沙县小吃’市场,带动了家乡很多人到郑州开店,他在郑州市还开办了面厂,给沙县小吃业主送面料,提供原辅材料配送服务”。设立联络处的初衷也是为了把沙县小吃的牌子做得更大、更响,为开“沙县小吃”店的业主们做好服务。

  然而吴金友的想法,却从来也不是为了给别人“做好服务”。有了“官衔”的吴金友名正言顺地加强了对各“沙县小吃”店的控制。他积极网罗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除妹夫林荣金,阴玉保、孙海涛(另案处理)、孙军鹏(另案处理)、张亮平、谢火儿、葛会阳、张功印等人先后被其招致麾下。

  林荣金交代,他们这些人几乎都有前科,他自己1993年被沙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收容25天,谢火儿因为持枪行凶也被判过刑,张亮平说他在上海也被判过刑,阴玉保也说他被少管过、劳教过,葛会阳也被判过刑。

  这些人还有一个共同之处———喜欢文身。林荣金身上文的是一个小鸡叼着个蚯蚓,张亮平左胳膊上文了个虎头,葛会阳身上文的是花,天热的时候常常不穿衣服,故意露着他的文身,孙海涛肚子文了个弥勒佛,背上文了个关公。

  老班底有了新分工

  2010年,吴金友想另外注册一个商标和品牌,把这个品牌做大,“如果我还以联络处的名义去做这个品牌的话,还要向同业公会汇报,我不想让别人去控制这个品牌,我想由我来决定我所想要做的”。

  2010年11月9日,吴金友以1.5万元雇用代理公司为其办理注册“郑州金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虚报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职员基本是林荣金、阴玉保等联络处原班底。

  所有人都叫吴金友“吴总”,他根据个人特长给大家做了分工,“我对他们是一碗水端平,我看他们自己各自本事让他们去做事”。

  公司内设市场部、配料部、装饰部、生产部、服务部,有办公地点,配备电脑。林荣金和孙海涛是市场一、二部的经理,谢火儿是市场一部人员,张工印、葛会阳是市场二部人员,在郑州新开的“沙县小吃”店的审批、登记都是他们做;配料部经理是陈家盛,开店的人都知道开店用的面条、馄饨皮、饺子皮是从吴金友的面厂进,最好还用吴金友的配料和液化气;装饰部经理是卓明,负责给新开的“沙县小吃”店进行装修;生产部经理张亮平,主要是打电话给“沙县小吃”店联系第二天的用货量,也负责产品的质量问题;服务部是阴玉保和孙军鹏负责,主要是帮新开店的“沙县小吃”店办卫生证、工商证,还送液化气。

  张亮平交代,他们和吴金友的关系都不错,团伙内部关系也错综复杂,比如林荣金认了孙海涛的母亲当干妈,张亮平和谢火儿、林荣金、孙海涛还是拜把子兄弟,谢火儿是四个人中的大哥,“当时在大石桥奥斯卡电影院旁边的KTV的包间里面,我们每人拿一根烟当香点上,发誓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吴金友要求成员听从指挥,随叫随到,有严格的内部规定,比如早上9点要到公司签到,迟到半小时以内扣30元,连续旷工三次除名,电话要保持畅通,上班期间不许打牌、玩游戏,一个星期要汇报一次工作。

  吴金友还给大家制作、发放了胸牌,有编号,吴金友是一号,经常和他打牌的陈家盛、卓明分别是二号、三号,三人关系走得也最近,出门常开同一辆车。

  葛会阳、张功印等人外出时随身携带一尺多长的钢管,平时就放在车上,查得严的时候就放办公室。

  吴金友、林荣金、孙海涛、阴玉保、孙军鹏都有汽车,吴金友是一辆黑色桑塔纳3000,他老婆是辆红色三菱车,林荣金开一辆起亚,孙海涛是黑色奔腾车,阴玉保是银白色奔腾,孙军鹏是个黑色越野本田车。出门活动都是开车,有时是两辆,有时是三辆车。

  吴金友根据组织成员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中的表现进行奖惩。组织成员作案后,为躲避公安机关的调查,吴金友安排参与作案人员出逃,或给予被害人一定赔偿。为笼络成员,该组织给成员发放工资,提供吃、住及外出旅游等,从而对组织成员进行控制。

  吴金友打着“沙县小吃同业公会郑州联络处”的旗号,以统一管理郑州的“沙县小吃”饭店为由,强迫“沙县小吃”店主高价购买由他提供的面条、馄饨皮和饺子皮,从中非法获取暴利,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奠定了较强的经济基础。

  吴金友事实上垄断了郑州沙县小吃市场的面料供应市场,但是因为价格、质量等方面的原因,有的店还是偷偷从外面拿面条。为维护自己的垄断利益,吴金友指派手下人员到郑州市各“沙县小吃”店内进行“检查”,名义上是“防止外面的面条含有食品添加剂”,一经发现有从外面市场上购买面条、馄饨皮和饺子皮,吴金友等人就会对业主进行威胁、打骂,威逼被害人关门停业。

责编: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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